出口销售证明(FSC)办理指南
协会可为具备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申请条件的企业办理由“深圳市医疗器械行业协会”出具的出口销售证明(FSC,也称“自由销售证明”)。
一、办理流程
1、办理人员确定公司所需办理出口销售证明的类型,证明可分为“已注册产品出口销售证明”、“未注册产品出口销售证明”和“非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”三类。
2、确定需办理的证书类型后,准备相应的电子档资料(所需资料见“二、申请材料”)。资料每一页都盖上公章后,扫描成pdf文档以压缩包形式发送邮件至halo_cheung@163.com,邮件标题请写明“深圳市XXXXX公司---申请出口销售证明”。
3、协会工作人员审查电子档资料后,将回复邮件告知下一步办理流程(包括邮寄纸质资料、安排FSC款项支付)。
4、申请FSC的整套资料,应邮寄一份纸质版到协会留存,每一页都必须盖上单位公章(邮寄信息: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南山智园二期D2栋16楼深圳医协,张珊珊13760264554)。
5、上述事宜完成后,协会工作人员将在两个工作日内开具出口销售证明和FSC款项发票。
二、申请材料
以下各项资料均提供彩色、清晰的扫描件,pdf文件格式。其中“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登记表”需另外再提供word文件格式。
申请“已注册产品出口销售证明”请提交1、2、3、4、5、6、7、8项申请材料;申请“未注册产品出口销售证明”请提交1、2、3、4、5、6、8项申请材料;申请“非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”请提交1、2、3、5、6、8项申请材料。
三、注意事项
1、请企业认真填写“出口销售证明书申请说明”,明确产品的性质和证明书的出具机构。确定在协会出具证明前,请自行确认对方是否承认协会出具证明的效力。
2、协会出具的“出口销售证明”有效期最长为两年,且不得超过任何一份企业提供的资质文件有效期。
3、生产企业和出口企业为同一企业的,《营业执照》电子扫描件、复印件只需提供一份。
4、咨询联系人:张珊珊,电话:0755-26016045-853,13760264554;邮箱:halo_cheung@163.com。
四、表格下载
附件1:出口销售证明申请说明
附件2: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登记表
附件3:自我保证声明
附件4: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书附页
附件5:出口销售证明模板(已注册、未注册、非医疗)